I'llonly say thisonce I've never said it before But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justonce in a lifetime 我有时候一直在想电影与文字的区别,文字的东西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是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然而当哈姆雷特被拍成了电影,定格成了画面,我们就很难在其中融合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想像。文字的感觉是千种百样的,而电影却是唯一的。电影的画面感,细致的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是文字所不能达的。我很少去评论一部电影,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词穷到只会说感动。 我不大喜欢把别人的电影品头论足,批评得体无完肤。不管怎么说,导演都是尽力了的。陈凯歌同学敢于撕下自己伪艺术家的面具,敢于把霸王别姬的成就扔到一旁,勇敢的扛起摄像机,搞起特技,对着馒头,拍了无极,光勇气也是值得一赞的。 而我今天要认真的说一部电影,很抱歉之前说了那么多废话,因为有些窘迫,不知要如何开始,只能东拉西扯了。我总是这样,越是在乎,越是语塞。思思说她在最后雨中两人一前一后两辆汽车里离开的场景里哭得不成人样。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站在漫天大雨里,那样颓然,那样哀伤,湿漉的他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他用乞求的眼神望车窗内的她,求她跟他走。她是想的,她是想的,我知她是想的。绿灯亮了很久了,她丈夫不断的按喇叭,有些急躁,为什么前面那辆车还不走。他的眼神在后视镜里深深地望过去,望了很久很久,然后他缓慢地弯下腰,挂上她的链子,缓慢地拉起手刹,发动。她紧抓着车门的手颓然松下。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I've never said it before
But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justonce in a lifetime
我有时候一直在想电影与文字的区别,文字的东西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是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然而当哈姆雷特被拍成了电影,定格成了画面,我们就很难在其中融合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想像。文字的感觉是千种百样的,而电影却是唯一的。电影的画面感,细致的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是文字所不能达的。我很少去评论一部电影,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词穷到只会说感动。 我不大喜欢把别人的电影品头论足,批评得体无完肤。不管怎么说,导演都是尽力了的。陈凯歌同学敢于撕下自己伪艺术家的面具,敢于把霸王别姬的成就扔到一旁,勇敢的扛起摄像机,搞起特技,对着馒头,拍了无极,光勇气也是值得一赞的。
而我今天要认真的说一部电影,很抱歉之前说了那么多废话,因为有些窘迫,不知要如何开始,只能东拉西扯了。我总是这样,越是在乎,越是语塞。思思说她在最后雨中两人一前一后两辆汽车里离开的场景里哭得不成人样。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站在漫天大雨里,那样颓然,那样哀伤,湿漉的他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他用乞求的眼神望车窗内的她,求她跟他走。她是想的,她是想的,我知她是想的。绿灯亮了很久了,她丈夫不断的按喇叭,有些急躁,为什么前面那辆车还不走。他的眼神在后视镜里深深地望过去,望了很久很久,然后他缓慢地弯下腰,挂上她的链子,缓慢地拉起手刹,发动。她紧抓着车门的手颓然松下。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一开始,我想,男主角太老,女主角不够漂亮,甚至觉得她的连衣裙太土气。我们看惯了俊男美女,看惯了门当户对,看惯了完美结局,习惯了享受视觉,无痛于身心。一开始,我直的没想到,会是那么难过。
在麦迪逊下,他摘了野花给她,以表谢意。无论什么时候,有风度的男人总是易受欢迎的。没有哪个男人会无缘无故的摘束花给女人,也没有哪个女人会轻易跟陌生男子开玩笑。一切已经开始了,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或许,在车里,在他拿烟的时候,在他的手臂貌似不经意擦过她的腿的时候,这一切,便已经注定好了。
她再回请他喝茶,他调了她每天早上最爱听的那个台。他们顺其自然的聊天,我忽然在想,我们都需要交流和被理解,她与她丈夫结婚数许年,育有一子一女,却未必有一刻静下来这样谈过心。一个能够看懂你,理解你,不需要费力便能明白你的男人对女人来讲,实在是致命的吸引。
他在她屋下的水井旁擦身,她在楼上,透过窗帘,看见裸着上身的他。65岁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身材还依稀能见昔日的健硕。她开始感到心绪不安。他帮她做晚饭,他们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讲笑话,两个人都很开心。他们散步在月光下,两个人居然都爱叶慈的诗。我以为,志同道合是最重要的前题。可以不要家境,可以不要权势,甚至可以不要物质基础,虽然我认为这也很重要。但是,不能没有,心灵的默契。
他对她说,法西嘉,我们没做错事,你无事不可对孩子说。这是一个好男人,在最后他埋在她膝头长叹,替她拉下膝头的裙子离开时,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点。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成为她在余下的岁月里独自生活的支撑。如果是我,这会是我一生的记忆。她是否在黑夜里想他的样子,想他鄂然把花掉下来的样子,想他与她共舞时的样子。他的气息,他的温暖,他的拥抱,他的背影,他的声音。她有丈夫,有儿女,而他走后,却始终是一个人。心灵的默契是无可替代的,当拥有变成了回忆,当回忆变成了唯一,当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离开时颓然转过身来说,我只说这一次,我以前从未说过,因为这样确定的事情一生中只有一次,世界顿时崩塌。
他留着她当初送给他的链子,在他逝后再次回到她手里。他为她拍的照片,轻轻地冲他风情万种的笑。他写给她的信,他的相机,她一开始贴在桥上邀他共进晚餐的留言,所有的东西他都留着,留到最后连同骨灰一起寄给了她,包括他一直戴在手上的腕环....是的,他们互相拥有对方的一切,肉体和心灵,还有几十载的回忆,除了那个人。
我不排斥伦理,也不迷信爱情,世间的事情都是自然的。对错的标准都是历来的统治者为了掩饰自己拿来压制别人的,时间长了,便成了我们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尺度。亦有语评论说廊桥遗梦是为婚外恋找借口,我无意反驳。只是生活太悲苦了,何以不能幸福,何以不能顺其自然的相爱。我只是,只是在他说这样确切的事一生中只有一次时,在他绝望的回过头,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动汽车时,在她收到他去逝后给她的遗物时,心涣散,无法自拔。
——《廊桥遗梦》
真正的悲剧,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美。
这种撕心裂肺的力量在于:一面是激烈的爱,一面是巨大的克制。
罗伯特说:“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这是爱的宣言:我为你而生,此生只你一人。
弗朗西斯卡说:“他(她老公)一辈子没做坏事,他不该受这样的遭遇。”——这是道德的宣言: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人若不负我,我绝不负人。
当这两种力量短兵相接,便汹涌澎湃,惊心动魄,犹如燎原之火和倾盆之雨,犹如世界之初和世界之末。
宇宙爆炸之后,将是一片无边的静,直至归于永恒。
但经典的悲剧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复制。得正好老公孩子都不在,空出了地儿;这地儿得在乡下虽光天化日但无众目睽睽,虽是僻壤但非穷乡,得有吃有喝有音乐有浴缸有暖床;相逢那天,天要很蓝,麦田要黄,得有野花盛开好供罗伯特采摘,得有廊桥见证为媒,桥上不可人来人往破坏气氛;生离那天,雨要很大,要在转角闪红灯,以示艰难的抉择令人窒息。得是正正好好四天,起因、经过、高潮、结果,时间太短感情发展太突兀不饱满,时间太长就拖泥带水,不能嘎然而止就不能绕梁三十年;罗伯特得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四海为家浪迹天涯,弗朗西斯卡才敢在封闭的小镇豁出去风风火火爱一场;弗朗西斯卡得拖家带口为人妻为人母这样才走不掉,不需要罗伯特负责下半辈子柴米油盐酱醋茶。。。
故事的情节没有普世意义。有普世意义的是一种信仰。
死后随风飘洒廊桥,永远相依相偎。他们分离时,没有过这样的约定。这种无言的约定,竟使我一霎间想到了这篇文章的标题。
你若问我,为什么他们只爱了四天,却可以至死不渝,那我告诉你,因为他们彼此已成为信仰。
所谓信仰者,虚无缥缈,是无法说出来给你听,无法掏出来给你看,无法摆在你面前让你触摸的。就好比你信上帝,你有见过他老人家?可他却无处不在。你吃饭前要祷告,你睡觉前要祷告,你做了什么得忏悔,你得了什么得感恩,因为他在你心中,所以他无时不刻不存在。
互为信仰者,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记得当初《廊桥遗梦》在美国上映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屁孩,当时看国内媒体提及本片时,都是一副生怕被这部“美化婚外恋”的片子误导人民的架势。那时的我从小受类似教育多年,但凡看到文艺作品中有婚外恋情节,无不深深同情被戴帽者,对偷人者深恶痛绝。渐渐地,怀疑开始了,伴随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对于婚外恋,我也认识到它没有那么简单,就如今天再看当时由于在媒体的到道德评判下,我简直不屑的《廊桥遗梦》,感觉更是不同寻常。n
将《廊桥遗梦》看作一部“美化婚外恋”的电影是粗俗的,将《廊桥遗梦》看作一部“和谐社会,回归家庭”的电影又是肤浅的,它更多表现的是一种抉择,一种个人幸福与道德枷锁下的挣扎。在我渐渐成长的岁月中,我越发感觉,婚姻本质不是为了让人幸福,它的作用是为了维系社会组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甚至可以说,它是反人性的。其实,本来社会要协作,一些人性的东西势必要作些控制,所以,婚姻制度以及其配套道德体系来了,我需要它来将一对对男女以法律的名义结合(捆绑)在一起,这样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是有很大益处的。所以,婚姻并不神圣,如果神圣,干吗要法律认可?搬到一起住不拉到了,那是因为社会的示范,我们都要有个“名份”。好在,现在的婚姻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有了更多幸福的可能,但是问题也来了,当两个人踏上婚姻殿堂时,他们常常是处于爱情幸福的阶段,情投意合,甜蜜无比,但是,人总在变化,两人要想保持这样的幸福感,无疑要以一种适宜的节奏变化,这样才能将幸福感保持,我们知道,这样的概率已经开始大大降低。更何况,在任何阶段,总有个社会习惯下的结婚“标准年龄”,比如,当前的中国城市,25到30岁最为普遍,你说怎么就这么巧,偏偏那个能让你终身幸福的,陪着你变化保持幸福的人就在那个年龄段出现?好了,婚姻幸福的概率进一步下降。nn看上去,我是个婚姻悲观论着,没错,确实如此,但是悲观并不一定必然是种消极情绪,正是悲观下,我们需要以悲观的心揣度对方,了解对方可能正在变化,去沟通,去了解,去寻找适宜的节奏。在《廊桥遗梦》中,我们看到,女主角弗朗西丝卡回忆到,当初答应丈夫的爱情时,也是一脸幸福,到一个友好的小镇,带着平淡生活的憧憬,却渐渐成为一个为琐事烦恼的家庭主妇,她感到枯燥、无聊、无奈,却无法与丈夫分享,因为这很难说出口,因为婚姻“不是就该这样吗?”,此时的她已经开始变化,而丈夫或许已经有所察觉,但是在婚姻惯性的缘故下,他们只能这样默默的过日子,此时的弗朗西丝卡只待另一种变化的点燃。摄影师罗伯特的出现,与弗朗西丝卡说俗点,就是干材遇上烈火,本来嘛,弗朗西丝卡起初就是被爱情滋润的青春之树,到最后渐渐失去这样的滋润,成为干材,于是,罗伯特来了,他曾经历婚姻的失败,长期四处游走,他见多识广,风趣幽默,他向长期在小镇带着的弗朗西丝卡带来外面世界的精彩,也终于与寂寞的她从投机到暧昧,直到相恋。n
我们常常对爱情极力美化,歌颂,但是如果这个爱情有了婚姻外的前提,便改变了态度,哪怕它再真诚,再浓烈,所以,在婚姻上,从精神到肉体,直到整个情感各个阶段分别出轨的人想必不少,但是真正踏出关键一步的人总是很少,以私奔这样绝决的方式踏出的更是艰难。真如弗朗西丝卡所说,哪怕与丈夫没有了感情,但是对善良的丈夫她并不忍心伤害,她更不忍心抛弃自己的孩子,不忍心看着自己的离去,让家人蒙受耻辱。当感性碰上理性,激情碰上道德,痛苦的挣扎总是难免,所以,本片在一种慢慢的节奏、淡淡的情愫下进行到后部,终于开始了充满张力的高潮,走,还是不走,对一个女人,这更加困难,因为在世俗中,出轨的男人或许会受些谴责,但是却常常伴随微妙的其他人的“羡慕”和对其“能耐”的认可,而女人就不同了,往往是彻底的鄙夷,何况小镇已经有一个出轨女人的“示范”。弗朗西丝不愿家人蒙休,不愿孩子们痛苦,她选择留下,哪怕只是一瞬,哪怕片刻她又有所犹豫,但是却已经无法再赶上罗伯特远离的车痕,这痕迹,带走的是她改变生活的一次机会,幸福的一种可能。nn弗朗西丝卡的抉择是正确的吗?没有人能回答,或许,哪怕她走出了那一步,哪怕她能令一个浪迹天涯的男人安定,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爱情的捉摸不定注定了两人间幸福感的不确定性,罗伯特展现的未来生活的幸福就如她丈夫曾经令她憧憬的小镇生活一般,令人向往。所以,对于婚姻中的人,对于另一种幸福可能的选择,总是很难简单的评判的,走,或是不走,都可能伤害自己和他人,主流道德观更倾向于让婚姻稳定,所以,在满怀憧憬的新人,走入婚姻殿堂时,切莫将婚姻的种种常规视作理所当然,或许值得保持一份悲观感,但是乐观的应对,对伴侣多些体察,多些沟通,就如弗朗西丝卡的孩子们在母亲死后,了解了母亲当年的痛苦的抉择后,与已经产生缝隙的伴侣开始真诚的沟通,这不算晚,晚的是到了婚姻崩溃的前夕,我们还只是觉得婚姻就该长相撕守,还只是知道怪对方如何没有道德,自怨自艾的人永远很难的到幸福。同时,在婚姻上,当你看到有人做出了“不道德”的选择时,请不要先开始鄙视,可能背后有你不知的故事,况且,你也在变化,或许某天,一个人闯入你的生活,向你提供了幸福的另一种可能,你该如何面对?这永远是个甘苦自知的问题。nn欢迎关注公众号:关于电影两三事,ID:aboutfilmsnn